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24年儲能項目運營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縣能源主管部門,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新區供電公司:
為進一步鼓勵和引導儲能發展應用,助力
電力系統頂峰、調峰、應急備用,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
政策措施的通知》(成辦發〔2022〕36號)、《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成經信能源〔2023〕52號)等相關要求,現就成都市2024年儲能項目運營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儲能系統及輔助設施應具備遠程運行數據傳輸和接受遠程調控的功能,接入到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儲能項目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標準等規定,且符合相關接入電網的技術要求;申報項目的裝機規模不低于100kW,建成后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600小時,獨立儲能項目按照年完全充放電次數不低于250次執行。
二、支持標準
對2023年以來新建投運的儲能項目(抽水蓄能項目除外),按照儲能設施每年實際放電量,給予0.3元/千瓦時運營補貼,裝機規模5萬千瓦以下的,單個項目年度最高補貼為500萬元;裝機規模5萬千瓦(含)至10萬千瓦以下的,單個項目年度最高補貼為800萬元;裝機規模10萬千瓦(含)以上,單個項目年度最高補貼為10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成都市儲能項目運營補貼資金申請表》;
(2)項目申請報告;
(3)項目備案(核準或審批)文件、土地手續等有關材料;
(4)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本項目已獲得或正在申報其他資金支持情況;
(6)企業誠信申報承諾書;
(7)項目投資備案主體與項目建設場地主體不一致的,需提供有關合同或租賃協議等。
四、申報程序
(1)企業申報。儲能項目業主(備案主體)對照要求準備相關資料,主動對接供電公司核實后,在2025年10月15日前,自行登錄成都市“天府蓉易享”平臺(網址https://tfryx.tfryb.com/;平臺操作咨詢電話:028-63911260)注冊賬號,獲取登錄身份后,按要求填報并上傳相關項目信息及資料。為方便后期統計,請各企業申報時同步在系統上傳可編輯Excel匯總表(附件2),以便屬地能源主管部門匯總。
(2)初審。各區(市)縣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屬地供電公司對申報資料真實性進行核查,核實無誤后,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在線審核并提交(管理員登錄地址https://10.1.80.112/zczd/gov/isvlogin;平臺操作咨詢電話:028-63911260)。
(3)資金撥付。市經信局組織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后按程序撥付。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應當為依法經營的企業及相關組織機構,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等事故,未在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有效期內,涉及項目應符合安全、環保、建設、消防等法律
法規。
(二)請各區(市)縣能源主管部門加強政策解讀,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開展申報工作,項目申報資料按照申報書要求統一裝訂成冊,申報主體為投資備案主體。同一項目同時符合市級及各級其他同類補助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不得重復申報。
(三)請各區(市)縣能源主管部門切實履行項目屬地管理責任,嚴格審核把關,組織屬地供電公司認真開展項目申報資料審查核實,并對申報的項目及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新區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各屬地供電公司核實新型儲能項目的并網時間(2023年以來的)、2024年度放電小時數以及放電量數據情況。
(四)請各區(市)縣能源主管部門在完成在線審核提交后,同步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將項目申報材料(見附件1,紙質資料一份,附電子文檔)及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報市經信局能源規劃管理處,逾期不予受理,且須與線上審核提交名單及材料一致。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