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進西城區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北京市節能監察辦法》等節能法律
法規,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發展改革部門2025年度行政執法檢查(雙隨機檢查)計劃的通知》(京發改〔2025〕428號)要求,結合本區節能工作實際,組織開展西城區2025年節能監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察對象
27家用能單位、1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3家節能服務機構,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二、重點監察內容
對本行政區域內用能單位節能工作情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落實情況、節能服務機構節能報告真實性情況開展2025年節能監察。
(一)用能單位節能綜合監察
監察對象: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2000噸以上標準煤的用能單位及全年
電力能源消耗量500萬千瓦時(含)以上的數據中心。
1.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報送情況。
監察內容:是否按照規定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內容是否真實。
2.能源利用效率達標情況。
監察內容:能源利用效率是否低于限額標準。
3.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情況。
監察內容:是否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
4.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落實情況。
監察內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
5.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情況。
監察內容:是否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
(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落實情況監察
監察對象:2023、2024年通過節能審查并完成施工圖設計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2025年按規定應當開展節能驗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監察內容:是否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是否按照規定進行并通過節能審查;是否存在以拆分項目、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通過節能審查的行為;是否落實節能審查意見要求;是否存在未按規定在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組織開展節能驗收并上傳驗收報告的行為;是否存在未經節能審查驗收和驗收不合格投入生產、使用的行為;是否存在以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通過節能驗收的行為等。
(三)節能服務機構監察
監察對象:2024年以來開展節能報告編制及其他相關業務的節能服務機構。
監察內容:節能服務機構在西城區完成的節能報告真實性。
三、工作要求
(一)被監察單位應當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配合節能監察,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不得隱瞞、修改信息,不得弄虛作假。
(二)被監察單位拒絕依法實施節能監察的,根據《節能監察辦法》第二十三條,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三)對節能監察中發現存在不合理用能行為、能源管理基礎薄弱的用能單位,提出節能建議。對違法用能行為,加大查處力度,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懲戒、差別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
附件:1.2025年西城區用能單位監察名單
2.2025年西城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察名單
3.2025年西城區節能服務機構監察名單
北京市西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