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公開征求《洋浦經濟開發區創建近零碳園區2025-2030年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打造“低碳島”決策部署,推動洋浦經濟開發區實現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我局編制了《洋浦經濟開發區創建近零碳園區2025-2030年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限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2日,歡迎社會各界通過以下途徑提出意見建議(提出意見建議時,請署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以單位名義反饋的應加蓋單位公章)。
1.郵寄至洋浦經濟開發區洋浦大廈1104,聯系人:吳良興,聯系電話:15915805556,郵政編碼:578101
2.電子郵箱:787789125@.qq.com
附件:洋浦經濟開發區創建近零碳園區2025-2030年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儋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8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洋浦經濟開發區創建近零碳園區2025-2030年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全面謀劃打造低碳島的工作部署,加快推進洋浦近零碳園區建設,推動園區綠色低碳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
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雙碳”工作的重大戰略部署及省委打造低碳島的工作部署,堅持“向綠圖強”。通過系統謀劃、因地制宜、示范引領、有序實施,持續提升園區在雙碳背景下的競爭力,打造國內一流的綠色低碳產業示范園。
二、基本原則
(一)系統思維,協同增效。堅持系統思維,統籌
碳排放強度與總量雙控、單位增加值能耗,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結構優化、技術創新等領域的目標與任務,加強規劃銜接,注重各關鍵生產要素協同、產業鏈協同、監管措施協同,實施二氧化碳與污染物協同控制,鼓勵園區企業開展協同創新,一體推進
節能、減污、降碳、擴綠增長。
(二)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尊重產業發展、科技創新客觀規律,立足園區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區位優勢、基礎設施等條件,借鑒國內國際先進經驗,因地制宜建設具有洋浦特色的近零碳園區。穩妥謀劃關鍵目標和重點任務,有序推動既有基礎設施和生產設備改造,合法合規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升級。
(三)示范引領、創新驅動。充分發揮洋浦經濟發展“領頭羊”與對外開放“橋頭堡”作用,構建“研發-科技-應用-產業”的增強回路,加快綠色低碳科研成果的引進吸收,有序推動科技示范與產業化,著力深化重點節能低碳綠色工藝技術和裝備的應用,積極引進戰略性新興產業,構建高端現代產業體系,實現園區創新驅動發展。
三、創建目標
通過推動能源低碳、產業優化升級、技術創新等多維度舉措,產業發展能耗水平進一步降低,深入推進“煤改氣”“氣改電”“電氫融合”等工作,工業領域與新能源產業融合發展,建筑和
交通運輸領域的能耗強度進一步下降,氫能等清潔能源利用率達到一定水平,力爭到2030年實現低碳達峰。
在低碳達峰基礎上,工業(經濟)發展保持一定增長,產業結構內部調整、技術進步及能源利用結構更加優化,氫能等清潔能源利用率達到更高水平,綠色
電力占比進一步增加,推廣應用各類先進綠色低碳技術,到2060年洋浦經濟開發區實現近零碳情景。
四、重點任務措施
(一)近期(2025年-2027年)
1.對園內重點企業開展電氣化提升潛力診斷,制定“電氣化”提升改造“一企一策”方案,提升電氣化水平。對新增重點項目設計方案的電氣化率提出要求,力爭達到國際先進電氣化率水平。
2.鼓勵新建數據中心提高綠電占比,推動新建項目與新能源產業充分融合,探索柔性激勵機制,提高新建重點項目綠電消納的比例。
3.積極推動風光電項目建設。加快現有風電項目投產,推動新項目開發。在符合條件的企業廠房、標準廠房、政府機關、學校、商業綜合體和綜合交通樞紐等公共設施區域大力推廣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
4.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推進園區共享儲能電站建設,建設全省示范性儲能電站,優化項目接入、規模和運行方式,積極構建及拓展“源網荷儲”一體化應用場景,提高新能源消納能力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水平;加快研究綠電直供機制及模式,因地制宜加快打造綠電直連項目,探索非電網直供綠電,實現綠色電力可溯源、可核算。
5.推進綠色清潔液體燃料示范項目建設。探索以綠色能源制造綠色產品的“以綠制綠”新模式,積極申報國家綠色清潔液體燃料技術和產業化示范項目,加快推動綠色氫基能源示范項目開工建設。
6.清潔高效利用化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例,通過機組結構升級與技術改造、供熱管網建設等手段,加快園內現有企業的煤電機組節能降耗升級改造、清潔能源替代和靈活性改造,逐年降低燃煤熱電占比。加快推進供熱項目建設,實現產業園區特別是新落地項目集中供熱全覆蓋。
7.探索建設核能綜合供熱供氣系統。開展核電余熱供熱論證,依托余熱回收、長輸供熱、工業熱泵等技術,高水平謀劃核電余熱的工業供熱應用。
8.探索氫能示范應用。積極探索制氫、儲運氫及用氫全產業鏈發展路徑。推動海上風電制氫,加快推進氫能應用示范項目建設,推廣氫能汽車或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開展天然氣管道摻氫輸送、天然氣摻氫燃燒發電示范。
9.加快構建綠色交通體系。加快交通運輸能源清潔轉型。謀劃推進電、氫燃料、LNG、綠甲醇等新能源、清潔能源配套能源補給能力,助推航運低碳化轉型。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動公共服務領域、社會運營領域車輛全面清潔能源化。對老舊高排放船舶進行技術改造或淘汰。根據相關
政策開展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工作,分批分類改造或淘汰老舊營運船舶,并提供政策引導。
10.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建成覆蓋交通樞紐、
公交場站、物流中心等公共區域的充電樁與充電站。穩步推進換電模式或氫燃料電池在中重型貨車、旅游客車試點應用。深化充換電基礎設施“一張網”建設,加快推廣雙向互動智能充電設施。加大岸電設施建設(新建碼頭同步配套),對現有岸電設施進行標準化改造。
11.建設低碳智慧交通物流體系。積極推進綠色貨運配送發展,推動清潔能源車船在城市輕型物流配送、郵政快遞、鐵路貨場和港口服務等領域應用。打造智能綠色物流。加快港航業務公共信息網絡平臺建設,優化物流路線布局。大力發展倉儲物流、冷鏈物流,推動港口、產業、城市融合發展。
12.加快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加強重點用能工業企業進行現場節能監察,聚焦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等關鍵技術,引導企業促進節能降耗,發展低碳、清潔、高效能源,應用節能
減排降碳新技術、新工藝,持續提高能源和資源利用效率;開展重點企業“5G+工業互聯網”綠色化、智能化改造,實施“智改數轉網聯”項目。暢通資源循環利用鏈條,強化園區資源節約集約,促進能量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利用,推進余熱余壓余冷等資源化利用。
13.推動新興綠色產業發展。大力培育以綠色低碳為鮮明特征的新質生產力,夯實綠色低碳轉型項目儲備,落實產業規劃和政策。以有利于園區產業結構優化和能源資源高效利用為目標,制定具有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的項目準入標準。鼓勵與綠色產業相關的項目及能耗或產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低于行業平均水平的項目入駐園區。部署園區級能
碳管理平臺,探索建立園區能碳管理中心,依托智慧化手段對園區碳排放實現動態管理。推動園區內企業基于搭建企業級數字化能碳管理系統,實現對所有關鍵排放源的能耗與碳排放數據的實時采集、處理、分析和溯源。
14.建立園區碳排放管理體系,探索碳預算管理機制。開展園內行業重點項目能效排查、碳核查,建立項目能效清單,對重點能耗與碳排放管控企業試點實施碳預算制度。
15.制定能效提升和技術改造計劃,分步實施節能降碳改造。鼓勵企業結合檢修等時機參照標桿水平要求開展改造升級。對重大節能降碳技術改造、裝備研發、技術攻關成果應用等項目,優先保障用能需求,擇優推薦爭取國家相關政策、資金支持。加強先進適用技術應用,以應用帶創新,大力支持和鼓勵綠色低碳領域的技術創新研究項目,積極圍繞低碳零碳負碳先進適用技術打造示范應用場景。
16.深入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在洋浦區域嚴格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控增量、減存量,持續降低重點企業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提升綠色發展水平,為產業可持續發展創造空間,新項目嚴格執行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17.分步驟推進低碳化零碳化改造,積極推動企業建設極致能效工廠、零碳工廠,對照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基本條件、指標體系、碳排放核算方法等要求,在綜合考慮能源、產業、電力供應、減碳潛力等基礎上,積極申報國家零碳園區。
18.推動公共建筑實現用能電氣化并完成設備更新,推動工業建筑逐步實現用能電氣化,并同步新建及改造公共建筑周邊步行空間、等候區林蔭或遮陽設施。
19.穩步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推進既有建筑光伏改造,發展余熱利用,推動海水、地熱、空氣源、余熱源等熱泵產品在建筑中的應用。到2027年,建筑領域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10%。
20.以加強圍護結構隔熱、強化通風、提升機械設備能效為重點,融入遮陽、立體綠化等清涼措施,推進公共建筑和工業建筑節能改造,到2027年,改造后建筑整體能效應提升20%以上。
21.健全建筑垃圾治理體系,提升治理效能,促進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到2027年,園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以上。
22.積極參與碳
排放權交易。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碳排放權交易相關制度,強化
石化、電力等重點行業碳排放管控,實現管控行業企業碳排放100%履約達標。同時,鼓勵其他行業企業開發或購入
ccer(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碳匯等減排量。
23.持續推進清涼城市試點建設。重點推進遮蔭連廊(如連接公交站點、覆蓋主要人行通道)、林蔭道路提升(增加行道樹覆蓋、優化樹種選擇)、公共納涼點(結合口袋公園、廣場設置遮陽設施與噴霧降溫)、建筑立體綠化等示范工程。
(二)中遠期(2028年-2030年)
24. 持續推動綜合供熱供氣系統建設。加快推進核電余熱供熱相關工作進程,積極探索高溫氣冷堆項目,鼓勵工業用熱密度相對較低的行業,使用空氣源熱泵直接加熱或結合蒸汽壓縮機制取蒸汽。
25.穩步推進海上風電開發利用,一體化統籌海上風電的規劃建設、并網與消納,科學規劃分布式光伏布局與建設節奏,在符合條件的企業廠房、標準廠房、政府機構、學校、商業綜合體和綜合交通樞紐等公共設施區域大力推廣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
26.加快能源結構轉變,結合低碳替代能源建設進度,有序推進燃煤機組轉型,風、光、核等電源成為重要供電量主體;立足石化
化工產業綠色發展需求,推動建設新能源一體化綜合供能。
27.逐步推進工業領域灰氫替代。利用風電等可再生資源,形成一定規模綠氫產能,建立區域氫氣管道,從源頭降碳,支持企業綠色低碳轉型。
28.持續調整優化園區產業結構。以園區低碳化改造和近零碳園區建設為示范引領,培育協同轉型標桿企業,推廣綠色技術應用,帶動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加快構建低碳經濟新鏈條,加大布局發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大力支持和發展新能源、數字經濟等新業態,搶占未來產業發展制高點。
29.加快構建零排放貨運管理機制與運營模式。推動洋浦清潔運輸水平顯著提高,綠色運輸格局基本形成,大宗貨物運輸結構明顯改善,形成較為完善的零排放貨運管理機制與運營模式。
30.開展綠色交通系統示范工程項目。打造5km高品質綠色交通示范工程,搭建園區充電樁“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平臺,實現對充電樁的散建統服,綜合智能監控、數據分析、用戶服務及電網協同等功能。
31.加快推進建筑低碳發展。提升新建低碳建筑面積占比,新建星級綠色建筑達到一定規模,提高新建基礎設施綠色
建材使用比例,全面執行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建設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到2030年,建成1-2個近零能耗建筑示范試點。
32.推動公共建筑電氣化。到2030年,推動辦公樓、校園等新建公共建筑實現電氣化,加快既有公共建筑用能設備電能替代。
33.持續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利用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資源,推進既有建筑光伏改造和建筑光伏一體化,發展余熱利用,促進海水源、地源、空氣源、余熱源等熱泵技術在建筑上的應用。
34.持續推進公共建筑和工業建筑節能改造。到2030年,洋浦建筑改造整體能效應提升30%以上。
35、深化推廣清涼城市建設。持續擴大遮蔭連廊、林蔭網絡覆蓋范圍,顯著提升產業園區、居住社區、商業街區、交通場站等區域的戶外空間熱舒適度。推廣建筑氣候適應性設計與節能降碳技術融合應用,將清涼城市相關指標納入相關項目規劃許可和驗收環節。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聚焦目標完成、重點任務實施、重大工程進展,以清單化、項目化、責任化方式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加快實施并取得實效。
(二)提升要素保障。加快數據要素互通共享,推廣數字化管理平臺,利用物聯網、AI和大數據優化能源資源使用效率,開展精細化碳管控等工作。推動園區內企業間能源梯級利用和廢棄物循環共生,形成閉環產業鏈。建立包括安全、能效、碳排放、環保、產品質量等在內的“綠色標尺”。依托綠色低碳產業優勢和應用場景優勢,定向培養和引進園區規劃、碳管理、新能源技術等人才。
(三)完善政策機制。強化碳排放強度和總量調控,推行園區用能和碳預算管理。組織專家團隊開展能效診斷和對標,探索園區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積極協助企業申請
節能減排等政策資金,以支持園區內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技術改造等工作。
(四)創新金融工具。拓展園區節能降碳資金支持渠道,探索與國際規則的對接模式,加強綠色低碳技術、氣候投融資等的國際合作與交流。鼓勵符合條件的園區企業爭取氣候投融資試點等方式獲得低碳轉型資金支持。推動清潔低碳能源相關基礎設施項目開展
市場化投融資。
(五)強化科技支撐。支持園區聯合高校、科研機構等力量,以搭建低碳科技創新平臺、共建研發實驗室、綠色技術創新基地等方式形成攻克綠色低碳關鍵技術工作合力,為園區低碳化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六)夯實數據基礎。推動健全碳排放核算體系。健全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基礎統計報表制度。定期編制市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鼓勵各重點用能單位編制企業二氧化碳排放統計報告。做好碳排放數據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