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歐盟碳市場看我國碳市場金融屬性建設

2021-8-30 15:39 來源: 中國電力企業管理 |作者: 臧寧寧

推動我國碳市場


金融屬性建設

從目前看,我國碳市場建設還需要金融機構出臺積極政策引導,加強碳市場金融屬性建設,推進場外碳金融服務創新。

一是從碳達峰、碳中和角度推進碳市場建設。相比成熟的碳市場,我國碳市場還有較長的路要走。碳市場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有效工具,需要從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整體角度,進一步明確我國碳市場功能定位及發展路線圖,明確碳減排中長期路徑,推進碳交易和碳金融的一體化建設,一方面對碳排放形成總量控制;另一方面加速推進綠色技術創新與應用,推進場內、場外碳金融服務創新,推進全社會共擔共建共享碳減排,推進技術創新、降低綠色溢價等。

二是建立分工明確、協同推進的碳市場建設工作機制。目前碳市場建設的主管機構是生態環境部,加強碳市場金融屬性建設,需要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部和金融監管機構在我國碳市場建設中的定位,充分發揮金融監管機構在碳市場中的指導和監管作用。進一步明確全國碳市場和區域碳市場的定位及發展,穩妥終止地方試點碳市場交易分階段退出,適時擴大碳交易覆蓋行業范圍,整合交易、登記、結算等市場基礎設施,逐步形成統一的碳現貨及衍生品市場,提升市場流動性和運行效率。

三是推進金融機構參與碳市場,推進金融服務創新試點。目前我國碳市場流動性不強,需要從法律法規層面進一步明確碳市場的金融屬性,需要進一步推進金融機構參與碳市場建設,推進金融機構做市商制度,推進期貨、期權、互換等碳金融衍生品創新試點,完善碳市場價格發現機制,提高全國碳市場碳配額配置效率。推進金融機構場外碳金融服務試點,推進碳質押、碳回購、碳托管、碳基金等融資服務創新試點,形成多層級、多產品的碳金融市場。(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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