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 項目和“碳金融”是隨著國際
碳交易市場的興起而走入中國的,在中國傳播的時間有限,國內許多企業和政府還沒有認識到其中蘊藏的巨大商機
·國內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價值、操作模式、項目開發、交易規則等尚不熟悉,
節能減排項目在企業里一般都是技改項目, 它給企業帶來的是費用的減少而不是收益的增加,這點對銀行來說缺乏吸引力
– 在現行管理體制下金融機構只能開展對減排項目的貸款融資等業務,碳現貨、期貨與相關金融
衍生品交易等廣闊領域仍未被允許開放
– 中國尚處在整個碳交易產業鏈的最底端,盡管中國是未來低碳產業鏈上最有潛力的供給方,卻仍不是定價方
·中國創造的核證減排量被發達國家以低廉的價格大量購買后,通過金融機構的二次包裝和開發,成為價格更高的金融產品、衍生產品及擔保產品并進行交易
·另一方面,目前碳交易市場的主體仍在歐美等發達國家,中國碳交易機制體系尚未建立,碳交易市場的交易規則、指標出售價格目前仍主要由國際大型金融機構
制定
以商業銀行為突破口,構建符合中國特色的碳金融體系
□ 國內關于碳交易的市場體系仍然接近一片空白,與歐美存在巨大差異
盡管中國預見碳金融市場的潛力,
北京、天津和上海已成立環境交易所,但國內市場仍處于起步和探索階段,業務僅限于項目信息介紹服務,且都只是企業行為,主要是基于
CDM項目的交易,而非標準化的交易合約,還未成為真正意義上的金融交易平臺
由于沒有自己的交易體系,自然無法獲得相應的定價權,因此,要想在國際市場獲得相應的話語權似乎難上加難
中國的金融業介入不深,對于二級市場交易以及相關衍生金融產品開發等領域,中國商業銀行仍然涉足更是少之又少
□ 借助商業銀行金融服務平臺地位,多元化發展碳金融
– 在未來的幾年內,如沒有大的
政策波動,CDM項目依然是中國在低碳經濟研究領域的主要著力點,除參與CDM 項目的一級交易外,中國還應嘗試逐步參與二級市場
– 商業銀行作為專業化的金融服務平臺,可以依托眾多的網點渠道資源,通過提供融資租賃、財務顧問、資金賬戶管理、基金托管等業多項業務全方位地介入CDM項目的
中介服務,從而拓寬中間業務收入來源,逐步優化商業銀行的收入結構
– 商業銀行應重視與碳交易相關的金融產品創新,爭取與國際市場盡快接軌
除了最基本的
排放權遠期和期貨交易外,應收
碳排放權的貨幣化、碳排放權交付保證、套利交易工具、保險/擔保、與碳排放權掛鉤的債券等金融創新產品
– 商業銀行關注低碳概念的企業客戶,創新信貸業務管理機制的同時,還應控制好碳金融交易風險,確保碳金融業務穩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