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碳金融發展如何“破局”

2014-5-10 12:14 來源: 中國碳交易網 |作者: 張博

       對于中國的碳金融來說,想要完成破局,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政府要發揮應有的作用,鼓勵碳金融的發展碳金融具有風險大,資本要求高,投資周期較長等特點,單憑市場自發力量,很難滿足低碳經濟建設的需要,因此國家支持就尤為重要。我國想要實現碳金融方向的破局,就必須做好政府角色處理。

       第二,必要的金融創新是成功的關鍵要實施對碳金融的支持,就必須加強對碳金融衍生產品的創新以及實現碳金融服務的多樣化。

       第三,奪取國際碳排放市場的定價權必不可少時至今日,掌握碳交易價格定價權是爭奪話語權的關鍵。2009年國家發改委為CERs制定了最低交易價格8歐元/噸,試圖打破中國CER賤賣的困局,但這還不夠。若要掌握碳交易市場的定價權,就須加快碳金融的建設。只有國家積極扶持,金融機構積極進取,才能趕上發達國家。這要求中國政府發揮應有作用,相關金融的革新加快速度。可見第三點的成功,是需要前面兩點的實現作為背書。

       第四,注重間接融資市場的核心地位在當前中國的市場環境下,銀行等間接融資手段仍將是包碳金融在內的各類金融市場發展的主要資金來源。據易碳家了解到,為保證碳金融市場的健康成長,就必須注重銀行這一間接融資市場的核心地位。首先,為保證低碳經濟的順利展開,商業銀行可以在項目初期提供一個較高比例的擔保,隨著項目的深入逐漸減少擔保的比例。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減少資金的浪費,提高銀行效率的同時,為更多的項目籌集資金。再者,我國可通過引導和鼓勵銀行項目融資,探索國內商業銀行的CDM項目融資模式。目前僅有民生銀行和興業銀行在這方面先行一步,推出與碳金融排放交易相關的理財產品。在銀行CDM模式的探究上,我們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第五,發揮直接融資市場的作用是盤活碳金融所必須的相較間接融資市場,中國碳金融直接融資發展更為滯后。據易碳家了解到,想要盤活碳金融市場,相關理財和信托產品的二級市場和場外市場就需得到足夠重視。我們應鼓勵與碳排放權交易掛鉤的理財產品業務發展。同時注重發展碳交易代理、融資擔保、咨詢等中介服務業務的成長。為二級市場發展提供制度和產品上保證。此外還須加快直接融資平臺的建設。

       與歐美國家相比,目前我國的碳權交易平臺規模小、業務局限且多為中介性質,還沒有實質意義上的碳權交易市場,距離金融性質的碳交易所還有一定距離,仍處起步階段。想發展碳金融的直接融資市場,整合規范這類交易平臺必不可少。

       低碳經濟是大勢所趨,碳金融是發展低碳經濟的動力和保障。中國發展低碳經濟和碳金融責無旁貸。想要發展碳金融,首先必須認識到銀行在中國金融體系中的地位,明確銀行是發展碳金融的中堅力量。其次必須深刻認識到直接融資市場的重要性,將發展碳基金、彈理財產品和信托產品作為碳金融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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