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鄒驥認為,發達國家對于應對氣候變化負有毋庸置疑的歷史責任。氣候變化是累積排放的結果,“1750年到2010年,發達國家以較少的人口,占據了70%的二氧化
鄒驥說:“雖然目前發達國家的排放量在逐漸減少,但從全球角度來講,這些國家依然應對發展中國家的排放負有責任。因為他們處在產業鏈的高端,而其盈利離不開處于產業鏈中低端的發展中國家,因此發達國家不能一方面從發展中國家賺錢,一方面還指責其增加排放?!?/div>
客觀來說,發展中國家在發展過程中,必然要經歷一個排放增加的過程。鄒驥介紹說,發達國家亦曾經歷過這種過程,歐盟在達到排放峰值時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10噸,美國目前已進入后工業化時代,但人均排放仍在17.8噸左右。
除了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看法不同,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對于國家自主貢獻預案也有不同意見。國家自主貢獻預案在華沙會議提出,要求各締約方在2015年上半年提交一份自己國家的自主貢獻預案,而預案應該包括哪些內容則將在利馬大會上確定。
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高風說,發達國家認為,各國提交的信息都應該是一樣的,而且主要內容就是減排。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則認為,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各國提交的信息應該有差別,減排、適應、信息透明度、技術、資金、能力建設六個要素要平衡反映,一個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