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銀行業碳金融業務發展現狀及制約因素

2014-10-26 13:04 來源: 中國碳交易網

       我國銀行業在開展碳金融業務方面較為落后。目前中國在碳金融市場上主要進行的是基于清潔發展機制的項目開發。發展中國家通過項目合作獲得發達國家的節能減排技術和資金支持,促進其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發達國家通過該合作,以遠低于其國內減排成本實現碳減排目標,通過這種方式降低減排成本。

       興業銀行是國內首家開展碳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早在2006 年就前瞻性地與國際金融公司(IFC)簽署了合作協議。之后,國內多家商業銀行積極跟進,如北京銀行與IFC 簽訂《中國節能減排融資項目的風險分擔合作協議》,陸續在六個省市開發了十余個節能減排融資項目。交通銀行、農業銀行、浦發銀行、工商銀行等大型商行更是開展了自己的碳金融業務,并推出相應的碳金融產品。

       盡管我國銀行業的碳金融業務開展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和利潤空間,但基于我國的銀行業還處于半壟斷狀態的現狀和我國還處于碳金融發展起步階段的事實,國內銀行業并沒有深入挖掘碳金融業務,開展的業務相對單一,不夠豐富,這主要是由于存在國內外兩個方面的制約:

       一、國際角度

       1、缺乏碳排放定價權。中國在碳金融領域尚處于起步階段,交易機制不完善,法律法規方面不成熟,不熟悉國外交易規則,在國際上缺乏發言權,對碳定價的影響不足。

       2 、市場結構單一。CDM項目的投融資、經核證的減排量交易以及金融中介服務是我國目前主要的碳金融業務,與發達國家多樣化的業務種類相比,我國開展的項目顯得相對單一。

      二、國內角度

       1、認識不足。國人對碳金融市場、低碳經濟等新概念的認識不足,缺乏配合碳金融市場發展、促進低碳經濟的前提意識。人的意識形態最終是由客觀物質世界決定的,要想提高人們的低碳意識,并最終付諸碳金融市場交易的行為活動,就必須把碳金融業務具體化(如碳權證券化就是個很好的例子),而不僅僅是停留在理論探討中。

       2、風險大。碳金融市場其發展本質跟氣候相關,而氣候是可預測但不可確定的,因此不確定性是其風險的主要來源。另一方面,國內的市場規模小、市場化機制程度不高、政策不完善等原因都對碳金融市場有較大影響。

       3、激勵小。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企業、個人進入碳金融市場的積極性不高,參與程度弱。其主要方面為企業缺乏資金支持,個人缺乏對碳金融方面的認識。

      4、人才缺乏。國內缺乏配套的專業人才培訓計劃和機制,導致在碳金融領域人才供給嚴重不足,人才缺口導致國內碳金融發展難以為繼。

      在這些因素的影響下,我國銀行業碳金融業務的開展必然是單一化的、局域化的,并不能很好地在全國范圍內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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