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成推動我國經濟向低碳經濟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2014-10-6 23:33 來源: 中國碳交易網

      中國碳交易網訊:我國是世界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國,也是最大的CDM市場,目前在清潔發展機制執行委員會注冊成功的CDM項目有239個,占東道國注冊項目的21.4%。這些項目預計年減排量達到1.12億噸,占東道國注冊項目年減排總量的51.6%,已簽發可核證的年減排量為5362萬噸,占東道國簽發總量的32.8%為此,要從宏觀決策、產業規劃、政策激勵等方面來統籌我國碳金融發展。

       發展碳金融不僅有利于我國降低減排成本、促進清潔能源發展和減緩碳風險,拓展金融創新的領域,同時也是推動我國經濟向低碳經濟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近年來,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制定了國家氣候變化政策,建立中國CDM基金,在北京和上海兩地成立環境交易所。國內金融業也把握氣候變化領域的金融創新機會,制定和執行綠色信貸政策,開發能效貸款、碳排放掛鉤產品。但總的來看,這些局部意義上的碳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無論深度、廣度還是規模,都與我國碳市場潛力不相符。同時節能減排目標硬約束和資金需求在客觀上也要求建立一個完善的碳金融創新機制與之相適應。為此,要從宏觀決策、產業規劃、政策激勵等方面來統籌我國碳金融發展:

       一是把碳金融發展納入到國家氣候變化、減災和可持續發展政策框架,使碳金融成為節能減排的主要政策工具。碳排放是我國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的成本,在碳交易機制下具有資產價值,但由于我國的CDM項目分散、中介程序復雜、審核周期長,使國內碳價格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從整體上降低了碳資產的價值轉化效率。要建立和完善氣候變化的數據庫和碳風險評價標準,健全碳交易監管和法律框架,提高我國在國際碳交易中的定價權,為碳金融發展創造穩定的政策環境。

       二是建立碳交易市場,發揮市場機制在減排上的基礎作用。利用期貨交易所、產權交易所在專業服務能力、市場基礎設施、交易結算系統上的互補性,開展碳交易和氣候衍生品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流動性,實現交易的規模效應。

       三是加強金融服務業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建設。鼓勵金融機構設立專門的碳金融業務部門,緩解碳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金融服務業的氣候風險管理能力。

       四是加快碳金融創新,形成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長效投融資機制。建立為碳管理服務和低碳技術投資的碳基金,支持節能減排企業和環保項目發行債券,建立清潔能源、生態環保等產業投資基金,開發綠色建筑、節能和可再生能源、環保汽車等信貸業務和保險產品。加強金融服務業與能源、農業等戰略性產業合作,推進天氣衍生品創新,實現戰略協同效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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