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當前碳現貨和期貨交易情況如何?
撲克投資家:其實上,我國已經進行了3年的碳現貨和期貨
市場試點,那當前碳現貨和期貨交易情況如何?通過幾年的探索,我們得到哪些啟示?
魯政委:我國的
碳配額現貨交易于2011年開始設計,2013年6月在
深圳率先啟動。但是以碳遠期為代表的
碳金融衍生產品一直到2016年才姍姍來遲。這種延遲既是由于對于新生事物需要試點、積累經驗的需要,在某種程度上可能也是由于我國此前并未將“碳”相關的交易品種作為“金融產品”來對待。由于《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期貨交易只能在經批準的專業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而現有七個試點
碳市場均不具有期貨交易資格,因此,各
碳交易機構紛紛從遠期產品入手,探索碳金融
衍生品的開發,尋求“曲線救國”。
目前湖北、上海和
北京推出的碳遠期產品均為標準化的合同,采取線上交易,尤其是湖北采取了集中撮合成交的模式,已“無限接近”期貨的形式和功能。廣州
碳排放權交易所推出的碳遠期產品為線下交易的非標準合約,市場流動性較低。湖北碳
排放權交易中心2016年4月推出的標準化的碳遠期產品,上線至今日均成交量達到現貨的10倍以上,顯示出較強的市場活躍度。上海碳遠期已于1月上線,北京環境交易所也與上海清算所合作開發了碳遠期產品,近期將上線交易。
通過試點可以看到,碳遠期等碳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展需要特別注意避免不必要的價格風險,避免對實體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沖擊。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夯實現貨市場的基礎,包括明確和統一碳排放核算、報告和核查(
MRV)機制,在不同交易市場之間設置統一的交易規則,確保不同地區、不同市場交易的現貨產品之間具有嚴格的同質性;其次,應減少對于金融機構參與碳市場的限制;第三,一方面通過市場自身的風險控制手段,如漲跌幅限制、持倉限制等,控制衍生品市場風險,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公開市場操作的方式,在市場出現極端情況時,及時對現貨市場進行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