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8月14日消息,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碳
市場全面深化改革行動方案(2026—2030年)》。《行動方案》提出,建立健全配額總量管理制度。合理確定
碳排放配額總量,建立健全儲備配額調控機制。建立同碳排放總量與強度雙控制度相銜接的碳排放配額分配制度,對碳排放總量相對穩定的行業試點實施配額總量控制,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預留發展空間。
《行動方案》提出,分階段逐步擴大市場覆蓋范圍。按照“降門檻、擴類別、增種類”的推進方式實施市場擴圍。自2026年起,
石化化工等高載能行業、數據中心的納管門檻降至年排放1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水上
運輸業的納管門檻降至年排放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自2028年起,年排放1萬噸及以上二氧化碳當量的高等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納入市場管理并逐步實施碳排放配額管理。研究氧化亞氮、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納入市場管理。
推動企業自主碳
減排。支持和鼓勵企業加快建立產品
碳足跡管理體系,制定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通過技術革新、管理水平提升及使用高質量的
碳信用實現凈零排放,構建綠色低碳供應鏈。推動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自愿披露機制,鼓勵自主發布
碳減排目標、碳排放總量、控制措施等信息。支持金融機構將企業披露的相關信息作為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重要參考。
豐富
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支持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依法合規參與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活動、碳
排放權現貨及
衍生品交易。研究符合監管要求的境外機構投資者使用跨境人民幣參與上海碳排放權交易。探索個人參與
碳交易的模式與路徑。有效發揮綠色金融
政策支持作用,不斷豐富碳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推動碳金融規模持續增長。支持將上海
碳市場交易的碳資產納入金融機構合格擔保品范圍。
創新碳市場與綠色金融市場協同機制。對標綠色金融管理體系,推動建立碳市場與綠色金融市場的信息互通互認機制,鼓勵評級機構將有關單位自主披露的碳排放信息納入企業信用、綠色產品評級方法。研究建立基于企業碳績效的碳賬戶體系,與綠色投融資形成聯動機制,推動碳定價在綠色投融資中的應用。逐步完善激勵機制,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投向綠色低碳領域,形成碳市場持續推動實體經濟綠色發展的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