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堅持政府引導、部門聯動、企業參與的原則,充分發揮首席雙碳官在行業碳管控、企業
碳管理、項目碳評價、產品
碳足跡等工作的管理作用、智囊作用和紐帶作用,推動建立全市首席雙碳官制度。2025年12月底前,全市上市公司和工業、建筑、能源、
交通等重點領域市屬國有企業力爭實現首席雙碳官制度全覆蓋。2026年6月底前,全市十百千億大企業力爭實現首席雙碳官制度全覆蓋。“十五五”期間,推動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力爭實現首席雙碳官制度全覆蓋。明確企業首席雙碳官的崗位職責,要聚焦“雙碳”
政策導向、
節能降碳增效、環境社會治理(ESG)、綠色產業生態、開放合作交流5方面。企業首席雙碳官應由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擔任。企業可根據自身規模、行業特點和發展階段,靈活確定首席雙碳官的具體崗位職責和任職要求,為首席雙碳官提供必要的授權和資源支持,確保其能夠有效履行職責。鼓勵企業探索建立與首席雙碳官職責相適應的考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