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候治理的對策與建議

2015-1-2 19:36 來源: 中國碳交易網

       中國參與全球氣候治理面臨的三重困境,一方面給中國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帶來極大挑戰,另一方面也給中國帶來重大機遇。對氣候變化議題,中國應該站在更高的全球治理視角,來進行戰略布局,為推動全球氣候治理進程和實現中國自身的低碳轉型,找到一條真正的出路。 全球氣候治理問題能否達成一致行動,有賴于各國是否有強烈的合作意愿和是有約束力的規則。中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時間不長,長期以來對于全球經濟治理更多的是處于接受者的角色。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以及對于外部環境的敏感度增加,中國需要適應時代潮流,成為全球治理機制變革的重要參與者和推動者和全球治理規則的核心制定者。全球治理既是中國的戰略挑戰,又是中國的戰略資源。中國自身經濟治理的成功來自具有中國特色的自主性和創新性改革。同樣在全球治理中,作為南北合作G20平臺與南南合作金磚平臺的核心參與者,中國要爭取從被動參與者成為主動塑造者,從規則接受者成為核心規則制定者,堅持有新興經濟體色彩的全球治理改革,使兩個平臺相互促進,相互借鑒,為全球經濟治理尋找到一條創新型發展道路。

       在全球層面,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在不改變聯合國談判主平臺基礎上,中國可以積極利用多邊區域談判和其他的國際活動配合和補充氣候談判。

       首先,G20國家的排放占到了全球的80%以上,而“金磚四國在G20中重要性日益上升,如果將重心轉移到要為減排負主要責任的少數大國身上,針對內部主要的談判方,增強共同合作的政治意愿, 有助于共識的達成,同時也可以樹立中國富有特殊責任的大國形象。為此,中國需要加強和拓展G20框架內的多種利益共同體。正確處理同美國、西方發達國家(包括歐洲和日本)以及新興市場國家三個層面的關系。在不同G-N之間,以及G-N和G20之間發揮積極主動發揮中介橋梁作用,增強各國的政治意愿,有效推動國際氣候談判進展。

       第二,中國也可以嘗試建立一個包含中美歐在內的氣候變化三方磋商機制,增強三方共同合作的政治意愿,縮小潛在的沖突和誤解,形成中美、中歐、美歐之間的良性互動。在氣候談判多年進展緩慢的大背景下,隨著雙邊對話的深入,中歐之間、中美之間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共識和包容正在逐步增加,存在三方開展合作的空間。尤其中美之間在2013年取得重大突破。在中美戰略和經濟對話(S&ED)框架下成立氣候變化工作組,負責確定雙方在推進技術、研究、節能以及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領域合作的方式。而且在過去幾輪對話中都沒有突破降低碳排放量議題在今年的第五輪對話中具體落實到五個重點合作領域,充分表明世界上最大的兩個溫室氣體排放國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和決心。

       第三,在南南合作問題上,加大對一些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的官方援助力度。特別通過現有渠道或更多方式,在技術轉讓、項目管理和資金等多方面,給予南方國家更多行動上的支持,并通過擴大貿易和投資合作,相互開放市場,提升南南合作水。也可以考慮建立南南氣候與發展基金,鼓勵發展中大國共同出資,給予較不發達國家更多支持,以身作則督促發達國家兌現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和資金支持的承諾,提升中國的外交形象,鞏固發展中國家聯盟。

       第四,創新合作模式,加強在非政府層面和公民社會層面的合作。比如與美歐等國建立規范化的民間對話平臺。這個層面較少涉及政治,更多地與科學和專業相關,具有人道主義色彩,是較具合作潛力與可行性的領域。合作主體上,加強與國際、國內NGO的交流合作,建立起固定的NGO與政府交流平臺和信息傳遞通道,讓環境非政府組織成為中國氣候政策的對外宣傳平臺,和倒逼國內低碳改革的“第三方”力量。

       在國內層面,提升自身能力建設,扶持低碳技術的開發和引進,創新多元化融資平臺,從根本上推動國內經濟轉型。首先,市場和政府各司其職,掃除企業創新鏈上的障礙,建立跨境技術流動機制,搭建我國的低碳技術開發與轉移平臺,最大化低碳技術的溢出效應。跨國公司可以通過優化國內外生產流程,提供清潔產品和服務,通過母子公司的聯系和各種技術轉讓機制等方式促進綠色增長。在供給層面,政府可以通過明確政策信號支持特定行業促進經濟發展,完善環境立法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鼓勵國家間技術研發和傳播的合作伙伴關系,通過多雙邊磋商和對話,為氣候有益技術的國際合作掃清障礙。在需求層面,企業是最終利潤與風險的承擔者,政府需要做的是制定保障政策,支持企業的自主發展和創新能力。可以運用公共財政手段,支持國內的基礎和長期研究,并為新技術的開發、大規模擴散和推廣提供有效激勵。

       其次,建立多元化的金融創新體系,加大對低碳行業和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國際層面,政府協助企業尋求更多替代性融資來源,尤其是國際發展低碳經濟的資金資源,如全球環境基金(GEF)、綠色氣候基金(GCF)、CDM等,并加快與亞洲開發銀行(ADB)、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IFC)等國際機構在低碳領域的合作。“低碳經濟”正逐漸成為金融危機之后養老基金投資策略調整的一個新動向,他們正在與發展機構和多邊開發銀行密切合作,以確定具體的投資機會。國際風投VE/ PE也開始盯住清潔能源行業。對此,需要加強政府官員的能力建設,積極培育中介機構,包括交易平臺的培育和完善以及對參與碳金融的咨詢、評估、法律、會計等中介機構的培植,鼓勵專業性中介機構參與其中,協助企業認知到這些潛在的國際替代性金融商品。

       國內層面,一方面要加大對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進行政策性傾斜力度,鼓勵商業銀行將貸款重點投放于低碳生產、低碳改造、節能減排、循環利用的企業。另一方面,建立“綠色通道”, 鼓勵和扶持低碳技術開發和應用企業進入創業板市場公開發行和上市,或設立減少碳排放的產業基金和面向節能減排企業的風險投資基金,用于低碳企業生產發展的投入資金風險的防御,從而扶持低碳企業進入資本市場。此外,積極支持創新型融資。比如對于一些大的新建項目如風力發電、余熱發電等可以開展委托杠桿經營租賃。引導一些投資機構通過融資租賃公司對一些大型節能項目開展委托杠桿經營租賃業務。

       總之,氣候變化的步伐不會隨著全球氣候治理進程受阻而放慢,降低碳排放,走低碳之路,是全球的大方向。中國經濟的崛起及對外部環境高敏感,使得中國已經從全球治理體系的接受者向著體系的改善者甚至改革者變化。作為南北合作,同時南南合作的重要參與者,中國有必要構建南北合作與南南合作的通道,促成穩定有效的全球經濟治理合作,并在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和公平原則的前提下,積極主動承擔責任,通過靈活方式推動國際氣候治理進程。同時,立足國情,扶持低碳技術開發和引進低碳技術,創新多元化融資平臺,切實穩步推進中國的國內外經濟戰略。

       本文摘選: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 《全球發展展望》

最新評論

碳市場行情進入碳行情頻道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