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的新氣候信息披露要求如何協助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

2023-6-7 14:01 來源: 第一財經 |作者: 吳順賢

       原標題:香港資本市場系列文章(十):聯交所的新氣候信息披露要求如何協助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

  為了長期維持經營能力,企業必須主動管理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和機遇。

  新的氣候信息披露要求協助投資者對企業未來的業績作出預期,以做出投資決策。

  四個核心內容(治理、戰略、風險管理及指標和目標)環環相扣、相互關聯。

  新的氣候信息披露要求的理念是披露發行人在多大程度上把氣候相關事宜整合到業務當中。

  2023年4月14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刊發咨詢文件(《咨詢文件》),就建議優化環境、社會及治理(ESG)框架下的氣候信息披露征詢市場意見。就咨詢文件提交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7月14日。

  《咨詢文件》建議規定所有發行人在其2024年1月1日或之后開始的財政年度的ESG報告中披露氣候相關的信息(即提升目前的 “不遵守就解釋” 要求),及推出符合ISSB氣候準則的新氣候信息披露要求。

  一、從企業社會責任 (CSR)到企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business sustainability)

  ESG報告并非新鮮事, 聯交所早于2013年已推出《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指引”), 但當時ESG通常與企業社會責任 (CSR)相關聯。企業社會責任指的是企業有責任以合乎道德的方式經營,并改善員工及其家庭以及當地社區和整個社會的生活質量,此責任通常是出于保護或提高企業聲譽的需要。

  另一方面,業務可持續性(business sustainability)指的是以一種使業務能夠長期生存的方式使用資源,它是通過識別和解決可能削弱或發展業務的ESG風險和機遇,確保企業能持續獲取營運業務所需的資源和關系。

  這兩個概念都認同企業經營所在的環境和社區是其整體成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企業社會責任更側重于平衡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而業務可持續性則尋求隨著時間的變化維護其商業價值。

  在過去幾年,當經濟活動在無視資源的有限性下過度增長,業務可持續發展的概念逐漸受到重視,而事實上,氣候變化和資源稀缺等主要趨勢正表明,為了長期維持經營能力,企業必須主動管理這些變化帶來的風險和機遇。

  TCFD、ISSB及這次聯交所咨詢文件的核心概念正是基于業務可持續性的角度,披露氣候變化(及其他環境及社會相關事宜)對業務帶來的風險和機遇。

  二、氣候信息如何協助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

  TCFD建議及ISSB準則是為了幫助企業披露更加一致、完整、可比較的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讓投資者能夠做出投資決策,這些決策包括買入、賣出或持有權益和債務工具,提供或清償貸款及其他形式的信貸;或對管理層影響企業的行動行使表決權或施加影響。

  理解投資者如何使用氣候信息以做出投資決策,能協助發行人更具針對性地應對新的氣候信息披露要求。


  三、四個核心內容環環相扣、相互關聯

  ISSB氣候準則建基于TCFD建議的原則,圍繞著作為企業經營核心要素的四個主題展開——即治理、戰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和目標。

  這四個核心要素雖然被標志為四個內容或支柱,但它們并不是獨立的主題,而是相互關聯的,例如,企業在戰略中所披露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以及作出的應對措施 ,正是風險管理中所述流程的結果,所以企業對其用以識別、評估、管理氣候相關風險流程的說明可使投資者相信公司正在采取嚴謹方式理解風險及其影響因素,并把獲得的信息充分應用到戰略和財務計劃制定當中;相反的,企業對風險管理流程的描述也可能導致投資者認為該企業未采用應對氣候相關風險的適當流程。

  在四個核心要素當中,指標及目標更是連系各個要素的「結締組織」,協助企業為機構的治理、戰略和風險管理流程提供信息,并隨時間推移建立反饋循環,如同使用其他關鍵績效指標(KPI)為業務管理流程提供信息一樣:

  【治理】

  氣候相關指標能夠讓董事會和管理層更了解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影響,及追蹤和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從而更為有效地管理業務。薪酬等氣候相關指標還能反映出激勵各董事和管理人員實現氣候相關目標的措施。

  【戰略】

  氣候相關指標協助評估和描述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企業業務、戰略和財務規劃的影響以及企業戰略在不同氣候相關情景下所具韌性。

  【風險管理】

  氣候相關指標可以支持評估風險敞口和風險水平,與風險容忍度、風險偏好和風險閾值結合,氣候相關指標告知企業準備接受的風險程度及其風險響應方式(如接受、避免、增多、減少、分享/轉移)。

  四、總結:新氣候信息披露要求的關鍵是「整合」(integrate)

  這次聯交所的《咨詢文件》超過一百頁,當中內容對于發行人(尤其是還沒開始采用TCFD建議的發行人)來說可能難以理解,其實,發行人只需要明白一個關鍵詞,便有助理解新的披露要求 — 「整合」(integrate)。新要求的理念是披露發行人在多大程度上把氣候相關事宜整合到企業架構、業務營運、商業模式、風險管理及財務規劃當中,這個關鍵詞尤其展現在以下的披露要求中:

  【治理】

  董事會及其委員會在監督發行人的策略、其對主要交易的決策以及其風險管理政策時,如何衡量當中的氣候相關風險及機遇,以及是否及如何將相關績效指標納入薪酬政策;

  【戰略】

  整個戰略內容的核心正是把氣候相關風險及機遇整合到業務營運、商業模式及財務規劃當中;

  【風險管理】

  發行人如何就氣候相關風險相對于其他類型風險的優次排列及該流程如何融入發行人的整體風險管理流程。

  這里所指的「整合」是指發行人視氣候相關因素為企業在營運和決策制定時須要考慮的眾多因素中的其中一種,例如,發行人在作出重大收購決策時,往往會參考目標企業的財務報表及現金流預測,但該財務資料沒有反映目標企業在將來實施碳排放相關規定時所增加的額外成本,如果目標企業是碳密集型企業,該額外成本可能會超過現時財務數據所預測的利潤,發行人便會可能在沒有充分的信息下作出錯誤的收購決策。

  發行人在應對新的披露要求,不妨回歸這個核心問題,思考自身企業在多大程度上把氣候相關事宜整合到業務當中,以及是否需要加強。

  作者吳順賢畢馬威中國環境、社會及治理(ESG)咨詢業務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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