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電力行業碳排放基準及相關參數和計算公式

2014-11-12 17:43 來源: 易碳家期刊

電力行業碳排放基準及相關參數
一、各年度單位綜合發電量碳排放基準
參考《DB31/507-2010 燃煤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并綜合考慮本市電力行業的排放情況確定。詳見下表:
不同機組類型各年度碳排放基準
類型 裝機容量
(萬千瓦)
年度單位綜合發電量碳排放基準
(噸二氧化碳/萬千瓦時)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燃氣 - 3.800 3.800 3.800
燃煤 超超臨界 100 7.440 7.403 7.366
66 7.686 7.647 7.609
超臨界 90 7.951 7.911 7.871
60 7.954 7.914 7.875
亞臨界 60 8.155 8.114 8.074
30 8.218 8.177 8.136
二、年度綜合發電量
根據企業年度實際發電量和年度供熱量確定。計算公式為:
年度綜合發電量=年度實際發電量+年度供熱折算發電量
年度供熱折算發電量=年度供熱量/熱電折算系數
其中,年度實際發電量為上海市電力公司提供的企業年度發電量;年度供熱折算發電量根據企業實際年度供熱量折算得出。對于燃煤電廠供熱,熱電折算系數取7.35×107千焦/萬千瓦時;對于燃氣電廠供熱,熱電折算系數取6.50×107千焦/萬千瓦時。
三、負荷率修正系數
對于燃氣電廠,負荷率修正系數取1。
對于燃煤電廠,負荷率修正系數根據各電廠機組性能及年均負荷率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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