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峰會亮點:氣候峰會提出了具體可行的應對措施
亮點三:氣候峰會提出了具體可行的應對措施
5年前,時任聯合國秘書長的潘基文召集各國召開氣候峰會,為促成各國在2015年達成《巴黎協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今年的峰會上,古特雷斯秘書長敦促各國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計劃,在2020年前提升國家自主貢獻,并在未來10年內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45%,到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
常務副秘書長穆罕默德強調,峰會將在3個方面提出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一是推進全球從煤炭向清潔能源轉變,以減少危害人類健康的環境污染;二是在保護自然環境的同時,充分發揮自然生態系統在解決氣候
問題方面的潛力,倡導更加清潔、更加綠色的出行和工作方式;三是加速關鍵行業從灰色經濟向綠色經濟轉型,保護公眾免受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并確保不讓任何一個人掉隊。
為盡快推動實體經濟轉型,古特雷斯秘書長提出了六大領域的氣候行動,這些行動有助于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并增強全球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和自然與人類社會系統的恢復力。這些行動具體包括:一是加快氣候融資,動員公共和私人部門資金投入,推動所有優先部門的脫碳化進程;二是加快能源轉型,加快推動從化石燃料向可再生能源的轉變,并在提升能源效率方面取得重大進展;三是推動產業轉型,積極推動石油和天然氣、
鋼鐵、
水泥、
化工和信息技術等行業轉型;四是出臺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通過保護生物多樣性、利用供應鏈和技術來減少排放,增加水庫容量并增強林業、農業、海洋和糧食系統的適應能力;五是在不同地域、城市層面加快減緩和適應行動,重點包括:加快低排放建筑建設,完善公共
交通和城市基礎設施,提升城市窮人應對氣候風險的能力;六是推動全球努力應對和管理氣候變化的影響和風險,特別是在那些最脆弱的國家和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