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交易:交易參與人通過交易所交易系統,發送申報/ 報價指令參與交易的方式。申報的交易方式分為整體競價交易、部分競價交易和定價交易三種方式。整體交易方式下,只能由一個應價方與申報方達成交易,每筆申報數量須一次性全部成交,如不能全部成交,交易不能達成。部分交易方式下,可以由一個或一個以上應價方與申報方達成交易,允許部分成交。定價交易方式下,可以由一個或一個以上應價方與申報方以申報方的申報價格達成交易,允許部分成交。
協議轉讓:協議轉讓是指符合《
北京市
碳排放配額場外交易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的交易雙方,通過簽訂交易協議,并在協議生效后到交易所辦理碳排放配額交割與資金結算手續的交易方式。根據要求,兩個及以上具有關聯關系的交易主體之間的交易行為(關聯交易),以及單筆配額申報數量10,000 噸及以上的交易行為(大宗交易)必須采取協議轉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