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履約市場最主要的低成本履約補充工具,國內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一直為廣大中國碳市場參與方所關注。2014年11月25日國內首批CCER獲得備案簽發,在錯過碳交易試點首個履約期后,CCER將在2015年6月份的履約期前進入各試點碳市場。那么,明年6月前將有多少CCER能夠流入碳市場?試點市場對CCER的需求又有多大?這是各方關注的焦點。
CCER的產生要經歷審定、備案、簽發的過程,需要一定時間的操作周期。自2014年1月9日至今,國家發改委已陸續組織五次CCER項目備案審核會,除12月5日第五次項目審核會的上會結果暫未公布外,前四次審核會已累計批準備案CCER項目90個。通常情況下,一個CCER項目自項目備案至減排量簽發的時間至少要5個月。按照項目減排量簽發的推進周期和國家發改委的上會速度推算,目前還未備案的項目已基本無法在明年6月份前實現減排量簽發。因此,明年供給碳交易試點市場的CCER將基本來源于目前已備案的90個項目。
截止到目前,已有累計69個項目在信息平臺公示監測報告(MR)申請減排量的備案簽發。按照目前申請CCER簽發的進展情況來看,明年供給碳交易試點市場的CCER將來源于以下四類項目:
(1)11月25日獲得簽發的首批10個項目,減排量共計649萬噸;
(2)12月9日第二次CCER減排量備案審核會上會討論但未簽發的18個項目,按照公示的監測報告(MR)計算,在監測期內產生減排量合計約為730萬噸;
(3)已公示監測報告(MR)申請減排量備案但未上會審核的41個項目,按照公示的監測報告(MR)計算,在監測期內產生減排量合計約為997萬
(4)目前已項目備案但未公示監測報告(MR)申請減排量簽發的21個項目。其中,第三類項目6個,在補充計入期內產生減排量可以一次性簽發,根據公示的審定報告計算,在監測期內產生減排量合計約為合計約為96萬噸;第一類項目15個,根據項目減排量簽發的實施周期和上會速度推算,能夠在明年履約前實現簽發的減排量合計約為55萬噸。這21個項目能夠簽發的CCER總計約為151萬噸。
綜上四類項目,“兩省五市”碳交易試點明年履約前的CCER供給量合計約為2527萬噸。七個碳交易試點在明年履約前的CCER供給情況圖所示。
目前“兩省五市”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均在其交易體系中設計CCER作為抵消機制進入各自碳市場。但七個碳交易試點的碳抵消
政策各異,對項目類型、來源地以及減排量的產出時間等要求也不一樣,這些成為CCER進入各試點碳市場的限制條件。
CCER的實際需求與各試點的配額總量直接相關。根據目前各試點公布的相關文件,CCER的抵消使用比例為5%~10%;另外湖北、廣東、
北京等三個試點還分別規定了100%、70%及50%的本地使用限制。根據各碳交易試點的年度配額總量與抵消規則,大致可以計算出各試點市場對CCER理論上的最大需求量及本地需求量,具體信息見下表。
從以上數據分析來看,明年履約期CCER市場的理論上最大需求將達1.1億噸,其中試點內CCER的理論最大需求量為6239萬噸。然而,CCER實際需求還要受配額價格、市場活躍性、控排企業需求等因素影響,從五個已完成首個履約期的碳交易試點的配額交易來看,目前中國碳交易試點的交易主體主要是各地的控排企業,市場活躍度普遍較低,因此CCER實際需求可能遠低于理論最大需求量。隨著國家《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以及即將上線的注冊登記系統,可以預見的是,CCER在全國統一碳市場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將會有增無減,未來CCER市場發展方興未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