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向江河湖海傾倒的塑料垃圾能裝滿2000輛垃圾車。就如此巨量的塑料污染,聯合國環境署于今年5月的報告中提到:“如果立即采取行動,重新利用與回收塑料、調整做法、使用塑料以外的多樣化材料,到2040年,就可以將塑料污染減少80%。”
就在5月29日至6月2日,聯合國政府間塑料污染談判委員的第二次會議在法國巴黎舉行。經過一周的艱難談判,約170個國家同意在11月前制定出一份草案。這一草案可能成為第一個遏制塑料污染的國際條約。聯合國環境署執行主任英格·安德森表示:“這是自《巴黎協定》以來最重要的環境多邊協議。”
今年世界環境日(6月5日),界面新聞ESG頻道聯合WWF(世界自然基金會)做了一場直播,邀請WWF
北京代表處海洋和塑料項目總監張亦默,中華環保聯合會綠色循環普惠專委會秘書長蔣南青和中歐綠色與循環經濟
政策專家高楊,深入探討從國際到國內、政府到民間、產業到個人生活應對嚴峻的塑料污染的措施與挑戰。
“減塑”期待下的各國政策
經過數年的減塑進程,聯合國環境大會的議題重點已經由自主承諾轉向法律約束。本輪聯合國政府間塑料污染談判委員會議中,成員國就減少微塑料、循環設計、鼓勵塑料制品再利用等議題基本達成一致,而在促進使用安全可持續的替代品的決議上則留有爭議。
中歐綠色與循環經濟政策專家高楊表示:“我們傳統上認為紡織袋是很環保的,但其實可能(從產品全生命周期看)再生的聚丙烯再生料塑料袋的
碳足跡才是最低的。”同時,在減塑議題上,欠發達地區和邊緣人群的權益保護、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推行也是爭議的重點。
由于電商、外賣等行業的發展,塑料,特別是一次性塑料的使用增長迅速。全球塑料產量三億噸,其中中國、歐盟和美國產量位居前三。歐盟于2018年發布了《歐洲塑料戰略》,希望在2030年實現所有塑料包裝可回收或可再生。歐盟還于2019年通過了《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禁止或限制了吸管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2019年,歐盟的塑料回收率達到了32.51%,但其中的80%是由出口完成。
“什么意思呢?它回收后把廢棄物出口到東南亞國家,由東南亞國家進行無害化處理和回收再生。事實上,它的本土回收再生率只有17%左右。”高楊說,“美國的回收率則是8.65%。”
中國占全球塑料產量中的三分之一,同時中國也是全球最大的廢棄物回收國。2016年,中國固體廢物進口量為4655萬噸,主要包括廢塑料、廢紙、
有色金屬、廢
鋼鐵、廢五金、冶煉渣、廢紡織原料、廢船舶等。
高楊表示:“全球只有不到10%的廢塑料被循環回收利用,20%到25%的廢塑料不加管控地填埋焚燒或者流入環境。在中國,廢塑料的回收再生率已經達到了30%,并且都是在本土處理完成,沒有出口到海外。”
中國塑料回收再生體系的建設進程
2018年,中國宣布逐步禁止洋垃圾進口,改變了全球塑料貿易。2022年10月21日,我國已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目標。在國內層面,2007年,中國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2020年年初,中國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在餐飲行業禁止了一次性塑料袋和吸管的使用。
中華環保聯合會的蔣南青說:“如何將使用后的塑料從消費者端回收,對于塑料全生命周期管理來說是最具挑戰的。” 目前國際上正在推動消費塑料回收(Post-Consumer Recycled material,PCR),強調經過消費者回收再生的塑料才是真正的回收再生,而非僅僅是工業端中高價值廢棄原材料的再利用。
“我們的社會原先只有生產這一個體系,而沒有回收這個體系。現在我們構建一個新的、逆向物流的基礎設施,光靠現有回收再生行業這類中小微企業是不行的,需要全社會共同推動。”蔣南青說。
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在購買商品時可以通過標識判斷產品是否環保。“目前國家有推綠色產品標識,就是那個綠樹形狀,”高楊說,“消費者也可以留意塑料供應鏈聯合工作組發起的回字標識,這類標識關注的是再生成分和回收設計。”標識能夠建立起消費者的歸屬感,甚至具有一定的社交屬性,成為年輕消費者表達自身環保消費理念的標記。
但是目前國家綠色食品標識的主要標準依據是能源、水和碳,對循環的關注較少。因此,高楊表示:“當你推出的產品是綠色的,我作為消費者購買的行為就是綠色的。這個才是解決(塑料再生循環閉環)的根本之道。”
“無廢城市”試點與商業創新
2020年,
海南成為第一個加入世界自然基金會“凈塑城市”倡議的中國城市,在城市尺度探索減塑凈塑手段。在此之前,國務院辦公廳于2018年印發了《“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
“無廢城市”并不是完全不產生固體廢物,而是追求城市固體廢物產生量最小、資源化利用充分、處置安全。無廢城市的建設可以被歸納為四個維度:制度體系、能力建設、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
高楊表示:“在制度體系上,城市需要有專項計劃將無廢城市和塑料污染治理納入到自己的城市規劃中,同時也可以對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進行試點。”
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EPR),是將生產者的責任延展到產品的全生命周期,生產者應當在生產時將產品的報廢、回收和環境影響納入考量范疇并對其負責。目前中國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仍處于探索階段。WWF北京代表處的張亦默說:“目前,中國已經對電氣電子、汽車、鉛蓄電池和包裝四個品類施行了該制度,也為其他領域的推行提供了參考。”
高楊說:“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發展到現在有五個形式,分別是基金制、公共私營合作制、押金回收制、稅收制和補貼制。我們要因地制宜,根據城市、行業進行試點。”
他建議,首先需要識別城市的特性和主要產業結構來判斷塑料廢棄物涉及的行業品類,并建立廢棄物目錄制度。對高值廢棄物可以應用押金制或基金制,低值廢棄物可以選擇紅黑名單這類嚴格的底線管控措施。
就企業減塑創新案例,張亦默分享道:“這些創新可以大致歸為三類,分別是企業的自我減塑、同行業或上下游合作減塑和材料捐贈。”他說:“我們小時候喝的
玻璃瓶牛奶,喝完后企業回收清洗再灌裝,就是同行協作的一個典型案例,也是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案例。”
但他也強調成本在創新案例中的影響:“在合作當中,如果下游實際消費者不能接受,或者說無法為操作成本買單的話,這個方法在實際操作上也會比較困難。”
“目前重要的是提高再生行業的產業規模,提高再生產品的品質質量,讓這類產品能真正賺到錢,形成經濟邏輯的閉環。”蔣南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