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排企業的排放在什么時間進行報告和核查?

2014-10-16 16:52 來源: 易碳家期刊

控排企業必須在每年3月31日前向政府報告其上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每年4月30日前,控排企業向政府提交第三方核查機構的核查報告。

最新評論

碳市場行情進入碳行情頻道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