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內外碳排放的核算方法

2014-9-17 08:32 來源: 易碳家

碳排放量的計算,至今仍沒有形成統一的標準。國際碳排放核算體系主要由自上而下的宏觀層面核算和自下而上的微觀層面核算兩部分構成。前者以IPCC的《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為代表,它通過對國家主要的碳排放源進行分類,在部門分類下再構建子目錄,直到將排放源都包括進來,它本質上是通過自上而下層層分解來進行核算的。

而自下而上的碳核算方式通過對于企業和產品碳足跡的核算,了解各類微觀主體包括企業、組織和消費者在生產過程或消費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情況,理論上可以匯總得到關于一定區域內的碳排放總量。該種核算方式主要包括三種方法:一是基于產品的核算,主要是基于產品生命周期計算“碳足跡”,以PAS 2050標準為代表;二是基于企業 /組織的核算,通過排放因子法來計算碳排量。目前,較為公認且運用比較廣泛的核算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情況的方法指南是《溫室氣體協議:企業核算和報告準則》;三是基于項目的核算,重點確定基準線排放。該方法主要包括《京都議定書》中的清潔發展機制(CDM)、WRI 和 WBCSD 制定的“項目核算GHG協議”(The GHG Protocol for Project Accounting)以及國際標準組織(ISO)發布的國際溫室氣體排放核算、驗證標準——ISO14064。

近幾年,我國也發布了一些全國性和地方性的碳排放核算體系,例如,《上海市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江蘇省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平臺計算指南》、《基于組織的溫室氣體排放計算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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