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環境保護部“12369”環保舉報熱線接到群眾舉報,反映
山東省聊城臨清市于占水塑料顆粒加工廠違規排放廢氣和廢水,污染周圍環境。我部按規定將該舉報件轉山東省環保部門辦理。
經查,舉報人反映的于占水塑料顆粒加工廠位于聊城臨清市郝莊鎮高莊村,建于2010年5月,主要生產設備包括一臺再生塑料顆粒機和一臺粉碎機,生產工藝為廢舊塑料經過粉碎、清洗、加熱、拉絲、絞碎后生產再生塑料顆粒。檢查中發現,該加工廠屬家庭作坊式生產,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無環評手續,生產設施簡陋,無任何污染治理設施。
根據檢查情況,臨清市環保局責令該加工廠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并對其依法予以封停。2014年5月5日,臨清市環保局聯合有關部門會同當地政府,按照臨清市人民政府下發的《關于關閉取締土小違法污染企業的通知》的要求,對該加工廠依法進行了拆除。目前該加工廠已不具備生產能力,臨清市環保局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防止其死灰復燃。
臨清市環保局將查處情況告知舉報人,舉報人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