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廣東省碳排放配額有償發放(第四次)公告

2016-5-31 07:51 來源: 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

根據《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粵府令第197號)、《廣東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實施方案》(粵發改氣候〔2015〕390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廣東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額有償發放方案的批復》(粵發改氣候函〔2015〕3915號),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廣碳所)定于2016年6月8日舉行2015年度第四次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發放總量

本次發放有償配額總量為90萬噸。

二、發放時間

2016年6月8日9:30-11:30。

三、競買底價和政策保留價

本次發放對申報價格不設限制。根據《廣東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額有償發放方案》,本次政策保留價為12.27元/噸,作為競價最低有效價格。

四、競買人資格

本省控排企業、新建項目企業和廣碳所會員投資機構。競買人需提前完成開戶、繳納保證金等相關手續。

五、競買量

競買人可多筆申報購買有償配額,每筆申報量不低于(含)1000噸,每筆申報一經提交不可撤銷。競買人累計申報量不能超過本次發放總量的50%。

六、成交方式

競價成交采取統一成交價的方式,并要求量價滿足相關條件方可成交,具體如下:

1.競價時間結束后,交易系統自動將所有競價人申報按照價格優先原則進行先后排序,申報價相同的按照時間優先原則進行先后排序。
2.當申報價高于政策保留價的申報總量大于等于當期發放總量時,按照申報排序先后成交,并以成交的最后一筆申報價作為統一成交價。
3.當申報價高于政策保留價的申報總量小于當期發放總量時,所有申報均不成交。

七、競買流程

2015年度廣東省碳排放配額有償發放(第四次)公告


八、其它事項

(一)2015年度廣東省碳排放權配額有償發放操作指引見附件。
(二)競價結果請登錄廣東碳排放權交易系統,點擊“有償競價”欄,進入“已參與的競價”成交明細處查詢。
咨詢電話:020-89160793(張辰)
020-89160957(李宇紅)
咨詢郵箱:service@cnemiss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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